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确认,并按要求进行现场或网络资格审核。报名工作按阶段分别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和“21365.com”上进行。“中国人事考试网”是注册报名、缴费平台,“21365.com”是考务公告发布和网络资格审核平台(上传网络资格审核资料)。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7月24日至8月2日12时止;
网络资格审查(上传资料)时间:7月24日至8月2日17时止。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27日至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7月24日至8月6日17时止。
(二)网上注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完成注册。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照片不得更换。
3.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报名信息(含照片)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不得修改。
4.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行“提交确认”操作后,即可下载打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须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考生不填。
5.参加过陕西省2016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老考生”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核,在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报考信息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经现场或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2017年在外省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核,原考试成绩有效。
(三)网络、现场资格审核
1.网络资格审核
人员范围:2002年及以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新考生”,必须进行网络资格审核。现场不受理其申报材料。
网络资格审核上传材料网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注册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限内登陆21365.com(http: //www.sxrsks.cn),在“网上报名”栏目进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考试和报考级别,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网络资格审核上传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1份(见附件2);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即可);
(4)身份证原件带照片面。
每名报考人员有两次上传扫描电子资料的机会,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资料,及时、准确上传。资料上传后,请在3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资格审核系统(http://gwy.sxrsks.cn/sxsh1/ReviewInfo/index.aspx),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资格审核
人员范围:中专学历的“新考生”;2001年及以前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新考生”;符合免试2科目的“新考生”。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
审核时间地区安排:由于参加现场资格审人员较多,将对审核时间按照行政地区进行划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审核时段安排参加审核。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逾期不再受理。陕西户籍的报考人员,根据身份证签发机关行政区域确定审核时段,非陕西户籍但工作地在陕西的,根据单位工作地址行政区域确定审核时段。
7月27日 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西安市新城区、灞桥区、临潼区、蓝田县;
7月30日 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
7月31日 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 西安市莲湖区、周至县、西咸新区;
8月1日 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西安市未央区、高陵区、阎良区;
8月2日 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雁塔区、长安区、灞桥区、临潼区、鄠邑区、蓝田县;
8月3日 西安市莲湖区、未央区、西咸新区、高陵区、阎良区、周至县。
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1份(见附件2)。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出现难以辨别的学历证书时,报考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教育部门出具的有关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符合免试2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责任自负。涉事单位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该单位人员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并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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