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拟将2011年--2015年安康市振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16年度奖励金划拨至安康人社局、财政局,共230人。发放对象:为招录到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以及涉农服务机构的本科毕业生。发放标准: 2011-2015年招聘的从医类每人每年享受5000元省级奖励金,从教、从农类每人每年享受2000元省级奖励金。名单如下:
一、2011年招聘享受奖励金(54人)
1、汉滨区(16人)
从医类(6人):孙义娟 李 妮 胡 康 刘青青 唐家翔 周 潇
从教类(8人):陈雅珊 高久勋 石 蕊 陈 嫚 王 静 唐小斐 李安明 曾 赟
从农类(2人): 胡培华 刘 东
2、石泉县(2人)
从教类(2人):宋铝娥 陈时松
3、宁陕县(2人)
从农类(2人):郝明金 艾美玲
4、岚皋县(2人)
从教类(2人):许祖丹 钟贤和
5、平利县(2人)
从教类(2人):赵 敏 胡芳彬
6、镇坪县(1人)
从农类(1人):张 潮
7、旬阳县(29人)
从医类(1人):鲁莹莹
从教类(6人):邓茂峰 孙夏青 王立晓 张燕妮 田元波 于新香
从农类(22人):许 昊 周 娟 丁沛文 翟 强 刘 洁 边 豪 柯尊成 罗益会 余伊庭 杨 峰 鲁 贲 龚 健 罗 盈 王 娇 丁 超 崔 博 赵宝杰 曹 丽 陈和吉 王 凡 王 囡 牛 婷
责任编辑(陈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