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陕西省2017年度初级经济、中级经济资格证书发放通知》和《陕西省2017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发放通知》要求,现将杨凌示范区2017年度初中级经济资格证书和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办理要求和程序通知如下:
1、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合格人员登记表入档。考生领取证书和《合格人员登记表》后,须将《合格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 址: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1号政务大厦一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29-87035350 87035503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7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和中级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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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girl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