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陕西选调生考试交流群:364233540 | 微信公众号:sxxdsks
【导语】陕西选调生考试网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大量的阅读资料,其中包括行测与申论,以便大家可以更好地复习备考。2019陕西选调生考试即将拉开序幕,为了让大家可以在备考期间掌握更多的最新消息,可以点击并收藏网站。今日小编给大家分享一篇申论热点,祝大家早日成功上岸。
背景链接
2018年3月,深圳警方上线了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曝光台网站,公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部分信息,引发广泛讨论。去年4月,深圳交警在一处安全岛上,正式启用“智能行人闯红灯取证系统”,该系统通过视频检测行人闯红灯行为,对人脸进行提取、识别,储存闯红灯人脸数据,通过实时搜索比对,查找同一个人是否多次闯红灯,并可通过数据对接,落实违法人员身份,对违法人员进行大屏显示相应信息。此举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曝光侵犯了个人隐私。
中公解读
[综合分析]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大数据、云计算,被广泛应用于城市治安和交通管理的各个方面,深圳的行人过马路闯红灯取证系统就是交通治理智能化的体现。该系统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对闯红灯者进行信息对比识别,将其部分个人信息在大屏上进行曝光。
隐私不是违法行为的挡箭牌。首先,一个人在公共场所的行为根本谈不上隐私,公共场所本来就不是一个隐秘的场合,人们在公共场所的一切行为都是公开的。其次,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不涉及隐私,深圳警方曝光的是闯红灯者的违法行为,违法是曝光的前提,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与其隐私无关。
所谓隐私,就是别人知道了以后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的信息。就此事来看,警方侵犯他人隐私应该有两方面的过度表现:首先是公开了闯红灯者全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这种公开可能会诱发居心不良者对当事人信息的违法使用,从而使当事人个人利益受损;其次是警方公开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无关的信息,比如违法者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家庭成员等,这种曝光就明显过度,算是一种侵犯隐私的表现。事实上,深圳警方的做法都处于一个合理且适度的范围,可以说并没有过度。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隐私不能是违法行为的遮羞布,一些人别动不动就拿隐私说事儿。法治国家,每个人的权利都应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而违法者的权利则一定需受到限制。正如多数犯罪分子要被限制人身自由,老赖要被限制高消费一样,没有什么可争辩的。
责任编辑(刘岩)